协会与上海海事法院签署合作备忘录

10月13日上午,上海海事法院、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关于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在协会上海总部举行。上海海事法院院长汪彤、副院长黄松涛,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总经理宋春风、副总经理刘宇彤、副总经理宫锡谦等出席活动。活动由宫锡谦副总经理主持。

宋春风总经理在致辞中对上海海事法院的专业态度和创新精神表示由衷赞赏。他指出,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航运贸易法治化程度。期待合作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更好保障会员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更多便利,为把上海打造成为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的航运纠纷解决优选地、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和海洋强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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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彤院长在致辞中感谢协会一直以来对上海海事法院工作的支持。他指出,2020年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基本建成之年,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是提升高端航运服务水平、推动上海新一轮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举措。希望双方继续深化合作内容,共同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全面建成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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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长黄松涛、协会副总经理刘宇彤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

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在完善海事诉讼保全与执行协作机制、推进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打造海事交流合作平台等方面重点发力。此次上海海事法院首推“船舶扣押预担保”的创新举措。对特定船舶、特定海事请求、特定时间段、特定金额幅度内的扣押申请,上海海事法院可接受协会预先提供的解除扣押担保函,从而避免入会船被实际扣押。按照合作备忘录达成的共识,协会入会船舶及力保海事有限公司所服务的船舶被裁定扣船后,在实体扣押执行前,根据合作备忘录建立的联动机制,上海海事法院将与协会确认是否同时出具放船担保,从而实现协会担保与解除扣押即时同步,避免了以往会员在港船舶被实体扣押后才可启动放船程序导致严重影响生产作业的情况,实现为会员提供无间隙、零“时差”的解扣放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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