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报道并肯定我协会“船舶扣押预担保”机制

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报《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位置刊发了题为“勇毅上海:百舸争流奋者先”的专题报道,该报道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报道将我协会与上海海事法院联合推出的“船舶扣押预担保”机制作为体现上海法院系统司法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等司法作为的典型实例,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报道回顾了协会某入会船舶碰撞码头一案中,“船舶扣押预担保”机制功能得以充分发挥。协会为会员船舶出具船舶扣押预担保函,保证船舶与码头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实现船舶“即扣即放”,突出了风险共担、多方共赢的价值理念。

这一创新机制有效避免了协会入会船舶被实际扣押,有助于保障入会船舶的正常经营和航运企业的稳定发展。该案作为“船舶扣押预担保”机制下的首例司法实践,充分彰显了上海海事法院“司法为民守正义,初心不改践法治”的司法精神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未来协会将基于首例“船舶扣押预担保”机制司法实践,不断总结该机制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各海事法院逐步开展类似合作,推动该机制的推广应用,争取在更大范围为会员提供更加优质、更为便捷的担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