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事法院与协会签署工作协作机制备忘录

       10月12日上午,自贸青岛·首届海事(司法)创新大会在山东青岛举行。本次活动由山东省商务厅、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主办,主题为“向海而兴、法润自贸”。会上,青岛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俊文与协会副总经理刘宇彤代表双方签署《关于构建工作协议机制备忘录》。该《备忘录》的签署是会上重要的创新成果之一。

       期间,青岛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俊文,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张冬青,董家口法庭庭长张波,石岛法庭庭长李华;协会副总经理刘宇彤、理赔委员会主任周佑生、青岛办事处总经理张俊奇、力保北方营运中心负责人刘飞等进行了会谈。双方希望以此次备忘录的签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合作,并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推进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在开展海事诉讼保全与执行协作、推进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和加强海事业务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该协作机制进一步优化了协会入会船被扣押后提供担保、解除扣押的流程,为所涉船东提供无间隙、零“时差”的解扣放船服务,保障会员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目前,已有上海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大连海事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宁波海事法院和青岛海事法院等6家海事法院先后与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助力航运和海事司法领域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