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司法扣押解除创新机制”实现在全国海事法院系统全覆盖
5月29日,北海海事法院与协会在广西北海签署了《关于构建工作协作机制的备忘录》,至此全国全部11家海事法院均已与协会建立工作协作机制。“船舶司法扣押解除创新机制”成功实现在全国海事法院系统全覆盖。
“船舶司法扣押解除创新机制”由上海海事法院与协会于2020年10月共同率先创设。协会向海事法院提供入会船名录,当协会入会船在海事法院被索赔人申请扣押时,协会可向法院确认启动船舶司法扣押解除创新机制,即时提供担保,同步放船,实现对入会船舶的即扣即放,避免船舶被实际扣押。
2022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人民法院报》和《中国审判》杂志均刊发相关报道文章,称该机制“为积极营造上海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作出了有益的尝试”,是“海事司法诉讼和航运保赔担保机制创新的有益实践”。2023年9月,“船舶司法扣押解除创新机制”作为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重要成果之一在会上发布。
该机制已在多起船舶扣押案件中收获良好的即时解扣效果,有效解决了因船舶被扣而影响正常营运的航运业痛点,受到航运和司法领域的高度关注和协会会员的普遍欢迎。
与此同时,各方正努力探索建立健全海事诉讼保全与执行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涉外司法送达及海事纠纷多元化解,携手打造海事交流合作平台,充分发挥海事司法服务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保障作用,为航运业和海事司法领域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