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新时代《民法典》与中国航运保险”系列讲座(第二场)成功举办

11月6日,由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中国船东互保协会联合主办的“新时代《民法典》与中国航运保险”系列讲座(第二场)在中船保大厦举行。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士国、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国平分别作了题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重点条文解析》和《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和船舶污染责任》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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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总经理宋春风、副总经理宫锡谦、副总经理刘宇彤以及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国华教授、徐国平教授等列席活动,本次讲座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

讲座伊始,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刘宇彤副总经理向与会者介绍本次讲座的有关情况,他表示本次讲座主要围绕《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展开,在中船保从事的航运保险及相关领域中经常需要处理与侵权责任相关的事项,如人身伤亡赔偿和海洋环境污染的相关赔偿。所以,《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编有哪些新的规定、变化和亮点,是中船保非常关注的问题。

讲座由法学院院长王国华教授主持,她向与会者介绍了讲座嘉宾的基本情况,她表示,“新时代《民法典》与中国航运保险”系列讲座由资深专家围绕《民法典》剖析热点、释疑解惑,将为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广大会员、业内合作伙伴提供优质的专业学习沟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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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题讲座环节中,复旦大学法学院刘士国教授就《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重点条文进行了解析。刘士国教授首先详细介绍了《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要义、侵权责任的概念、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其次他还重点分析了《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新增条文,比如自甘风险、自力救济、委托监护、好意同乘、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责任等。上海海事大学徐国平教授以船舶对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为导向,并就《民法典》中的绿色原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生态环境破坏责任的赔偿范围等发表了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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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国华教授对讲座进行了总结,她表示,两位专家带来如此内容丰富的讲座让在场的观众受益匪浅。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与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共同举办中船保大讲堂会继续围绕《民法典》相关内容为大家献上更多精彩的名家讲座。最后,法学院院长王国华教授对中国船东互保协会能够始终大力支持上海海事大学及法学院的各项工作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来源: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