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春风总经理

总经理

宋春风先生

宋春风先生,总经理,1969年12月出生,辽宁大学法学学士,上海海事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北京大学民商法博士,拥有中国执业律师资格。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虹口区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兼任中船保商务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船东协会副会长、中国船东协会保险与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英国汽船保赔协会、北英标准保赔协会董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船级社理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华南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航海学会海运法规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海事大学客座教授,北京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航运服务专委会委员。

刘宇彤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刘宇彤先生

刘宇彤先生,副总经理,1994年7月本科毕业于天津大学人文系并加入中远集团工作,历任天津远洋运输公司职员,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副科长、科长、副处长,中远(澳洲)五星船务代理有限公司调度经理、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等职务,2012年6月加入本协会,负责通讯代理和案件理赔工作。刘宇彤先生具有20多年航运业工作经验,兼具大型航运企业总部机关与基层公司、境内综合管理部门与海外生产业务单元等多方位、多层次的经营管理与从业经历,在船舶代理、海商海事等方面拥有丰富的业内经验。刘宇彤先生取得有天津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和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硕士学位,并拥有国际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EFP(金融理财管理师)资质和高级理财规划师(ChFP)国家职业资格。刘先生现为亚洲船东协会船舶保险和责任委员会委员、中国船东协会保险与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船级社船级委员会委员、中国海商法协会理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宫锡谦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宫锡谦先生

宫锡谦先生,副总经理、高级经济师。1989年7月毕业于上海海运学院外语系并同时加入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保险理赔部从事咨询服务、保险、通讯代理业务和案件理赔等工作。1993年2月加入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曾任财务部出纳、综合部经理和承保部经理。2000年至2006年曾工作于中国保赔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并任董事副总经理。2006年8月加入协会并任总经理助理,2012年5月起任副总经理。宫先生从事过承保、理赔、财务、人事和综合性工作,在保险合同、海事案件处理、人事管理和综合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他拥有上海海运学院文学士(英语专业)和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金融学专业保险方向)学位,曾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学习过一年的MBA课程,并在英国SSM保赔协会工作和交流过半年。宫先生被聘为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保险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导师、上海海事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上海船东协会副会长、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常务理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专家、中国船东协会保险与法律委员会委员、挪威Skuld保赔协会委员会委员。

吴超博士

特别顾问

吴超博士

吴超博士,特别顾问。2022年1月加入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吴博士拥有上海和图卢兹两地高校的法语和法国文学学士和硕士学位、法国巴黎索邦大学的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并拥有法国律师执业资格。她精通汉语普通话、法语和英语。直到2021年6月,一直担任英国联合王国保赔协会(UK P&I Club)的首席法律官,负责保险业务的法律事务,包括该协会规则和章程文件、再保险合同、会员合同等审批工作;设计制定租船人和海上能源特别工程保险产品和规则;就国际法律问题发展向会员提供建议。吴博士是联合王国保赔协会高级管理团队的第一位女性成员,15年来一直作为该协会董事会会议的固定报告人。吴博士曾连续13年担任国际保赔协会集团(IG)联营协议委员会主席,继而成为这个领域公认的专家。吴博士也曾担任国际油轮船东污染联合会(ITOPF)董事、IG污染委员会成员、IG共保委员会主席。吴博士曾是法国国际法协会以及多国海商法协会的成员。她曾应邀在多场国际会议上发言,如在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IMCO)成立100周年之际担任主旨演讲人,并担任马耳他国际海事法研究所(IMLI)客座教授。吴博士是国际公认的油污责任领域的专家,著有两部关于这一主题的英文和法文书籍,分别被英国保险法协会和摩纳哥海洋经济法研究所授予奖项。吴博士建立了联合王国保赔协会美国污染管理体制,在该协会的重大污染索赔案中(包括Haven和Athos 1)提供战略建议。吴博士在过去25年工作中走访了世界各地的船东,深入了解航运业务,全方位积累了为船东服务的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