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 31/2015 关于在马来西亚扣船的介绍
协会了解到,马来西亚近年来正逐步发展成为一个新兴的扣押船舶的热门地区。过去数年中,马来西亚的扣船数量较之以前已经翻倍。
2010年10月1日,马来西亚在其高等法院商事庭中设立了一个海事专门法庭,用以审理海事争议。同时,该海事法庭也是处理有关船舶扣押、解扣以及拍卖的一站式服务机构。马来西亚高等法院的海事司法管辖权与英国高等法院依据《1981年最高法院法(现称高级法院法)》享有的管辖权相同,与船舶抵押、运输合同纠纷、救助、共同海损、船舶建造/修理与装配、码头费用等有关的争议均属于海事司法管辖范围。
为了扣押船舶,扣船申请人需要提交全面真实的案件事实并说明扣船理由。通常情况下,扣船令自有关方提交扣船文件起24至48小时内即可签发。此外,扣船申请人还需要核实是否有人针对拟扣押船舶的提交了中止扣船的申请。在获取扣船令之前,扣船申请人需缴纳15,000林吉特的执行费。
在马来西亚扣船无须提供反担保。
放船担保可以是保释保证书,也可以是保赔协会信誉担保或者银行担保。在获得足额担保以后,扣船申请人需向法院提交放船申请,船舶通常会在24小时内获释。
马来西亚扣船的一个特别之处在于,只要船舶位于马来西亚领海范围内,无论是在港内还是港外,均可扣押。马来西亚领海是从其领海基线算起12海里的范围。一旦身处港口范围之外的船舶被获准扣押,扣船申请人需按照法院指令完成以下事项:(a)安排海岸警备队陪同执行法官对船舶进行扣押(b)安排保安人员上船以防船舶逃脱扣押(c)安排将被扣船舶拖进港口。
根据马来西亚法律,可以为了担保国外仲裁而申请扣船,但为了担保国外判决而申请扣船是不允许的。
与救助、碰撞、船舶抵押以及船员工资有关的索赔具有海事优先权。对于此类索赔,即使诉讼开始前船舶所有权已经发生变更,权利人也可以申请扣船。而对于那些不具有优先权的海事索赔,索赔人需小心核实拟扣押船舶是否仍属于同一船东。
对于错误扣船,马来西亚法院将判令扣船方赔偿损失。为此,建议有关方在扣船之前咨询律师的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