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 29/2015 关于黑客通过网络袭击截取租金、运费的快讯
近日,协会从通代处了解到,最近发生了多起针对租金、运费的黑客网络袭击事件。该种事件的大概案情是:黑客通过篡改邮箱和网络,截留船东(经纪人)与租家(托运人)之间的往来邮件,并冒充船东或者租家的名义在将截留的邮件篡改后,发送给对方,使对方信以为真,把租金或者运费支付到黑客的银行账户中。此类案件会带来承租双方包括提单收货人在内一系列的纠纷,主要包括:
1. 船东由于未能收到租金、运费,因此会要求租家再次支付租金、运费。
2. 租家由于已经支付了一次租金、运费,因此会极力拒绝再次支付。
3. 船东因此会考虑在卸港对货物行使留置权,但是这种留置权能否行使要考察提单、租约以及卸货港当地法律等一系列要素。一旦错误行使留置权,船东要面临租家、收货人的扣船威胁及索赔。
4. 如果对由谁负责网络黑客袭击这一问题双方不能达成和解,承租双方可能因此根据租约将案件提交仲裁或者提起法院诉讼。
针对此类事件,协会建议:
1. 在案发的第一时间,由租家或者船东通报当地警察。注意,这里可能需要当事方在不同地方报警,因为黑客、黑客指定的付款银行可能在世界不同国家、地区。如果租家不及时通报警察,船东也应在第一时间报警,因为这可能会对日后船东“自证清白”有积极作用。
2. 船东应及时与租家接触,达成再次支付租金或者运费的协议。
3. 如果租家拒绝再次支付,船东在决定对货物行使留置权之前需要谨慎考虑。船东需聘用卸货地当地律师来就船东是否能针对货物行使留置权提供意见。并且,由于留置权问题还涉及提单、租约的准据法,因此,就能否行使留置权这一问题还应咨询熟悉准据法的律师。
4. 现实中比较有效的一种解决方式是,船东可以提议设立一个共同账户(escrow account),租家将全额运费以现金的形式存入该账户中,等待将来的仲裁或者诉讼结果出来再决定该笔现金的归属。如果租家不愿意提供现金,船东也可以考虑接受租家提供的有效的担保。
5. 船东应当立即通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核查自己的网络系统是否被攻击,同时也应要求所有代表船东方的代理人、经纪人对各自的网络系统进行核查,并保留第一手证据,以便于在将来的仲裁或者诉讼中明确责任划分。
6. 船东应确保与租家等相关方所有的邮件往来后都有电话确认,以免再次受到黑客攻击。
7. 船东如果在协会或者商业保险公司投保了抗辩险(FD&D cover)或者租金、运费损失险(Loss of Hire and/or Freight cover),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人,保险人会协助船东处理该类案件。
上述内容只是协会针对此类案件为协会会员提供的参考信息和初步建议。如果会员对此问题有任何更新或者疑问,欢迎随时与协会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