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 28/2016 实际供油商在美国可能不能对加油船行使海事优先权——OW破产案最新进展
在OW破产案导致的一系列诉讼和扣船案件中,美国法律通常被认为是保护实际供油商的,因为实际供油商可以基于“提供必需品(necessaries)”对船舶行使海事优先权。但是在最近的一个案件中,美国地区法院法官Shira Scheindlin判决实际供油商不能对受油船行使优先权。
在OW破产案导致的一系列诉讼和扣船案件中,美国法律通常被认为是保护实际供油商的,因为实际供油商可以基于“提供必需品(necessaries)”对船舶行使海事优先权。但是在最近的一个案件中,美国地区法院法官Shira Scheindlin判决实际供油商不能对受油船行使优先权。
法院认为,实际供油商与船东并没有合同关系,船东并没有参与到对实际供油商的选择中来,实际供油商并不是基于船东或者船东授权的人的命令为船舶提供必需品。因此,实际供油商不能对船舶行使优先权,而OW的贷款银行ING可以行使。
虽然Shira Scheindlin的判决对其他法官并没有约束力,但是此判决对决裂类似的问题无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据了解,该判决与今年二月份美国地区法院法官Nannette Jolivette Brown在另一案情相似的案件中的判决相一致,在该案件中,Nannette Jolivette Brown也判决实际供油商在OW的交易中不能对船舶行使优先权。
目前,这两个案件都在上诉过程中,实际供油商的律师想要继续主张《联邦船舶优先权法案》是支持实际供油商的。
协会将进一步跟进此事。如有问题,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