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建立合作律师事务所名录公告(2017

各有关律师事务所: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船东互相保险的组织。近年来协会各项保险业务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最大的保赔险保险人及主要的船舶险承保人之一。

为规范协会委托律师事务所的程序及管理,整合协会保险业务涉及的有关外部专业资源,提升协会服务专业化水平,协会拟通过评选建立合作律师事务所名录。只有进入合作律师事务所名录的律师事务所,才可为协会提供法律服务。本次评选的有效期为3年。评选工作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择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律师事务所名录。相关通知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律师事务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

二、协会建立合作律师事务所名录以后,在处理保赔险和船舶险案件时如需在中国境内聘请律师事务所,原则上将从合作律师事务所名录中选择。

三、合作律师事务所评选程序

1、2017年4月24日在协会网站(www.chinapandi.com)上发布公告,公告期间为2周;

2、有合作意向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意向律所”)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24日提交申请文件,自2017年5月24日17:00后不再接受申请(以文件被送至协会或快递被签收时间为准)。有关申请文件的提交要求请见附件。

3、在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23日期间进行初选。通过初选的意向律所可参加评选,初选期间意向律所可修改申请文件。对于通过初选的意向律所,协会将逐个通知。未接到通知的意向律所即为未通过初选。

4、协会将组成评选委员会对通过初选的意向律所进行进一步的评选,意向律所可派最多两名代表进行陈述,如不派代表协会将仅依据意向律所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评选。评选期间意向律所不能修改申请文件。具体时间和评选地点另行通知。

5、评选结束后,通过评选的意向律所将与协会签署协议,并进入合作律师事务所名录。

四、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包括:1、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和营业网点建设(满分20分);2、律师的数量和资质(满分20分);3、重大案件处理经验(满分20分);4、与协会合作情况(满分20分);5、专业优势和服务方案(满分20分)。

五、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意向律所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自行承担。。

六、对于所有意向律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协会都将予以保密处理,不会向社会或任何第三方公开。无论意向律所是否进入合作名录,所有申请文件一概不予退还。

七、意向律所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姓名:贾晋涛

电话: 010-59223575

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八、协会对本次建立合作律师事务所名录及相关的文件资料拥有唯一和最终的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