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令的修订

西班牙对旨在保护海洋环境的1381/2002号皇家法令进行了修订。该法令规范了倾倒船上垃圾或货物垃圾入海的行为,同时禁止挂靠西班牙港口的船舶非法倾倒船上垃圾或货物垃圾入海。该法令的修正案是IMO的改进措施的结果,即通过MEPC(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201 (62)号决议修正了MARPOL公约附件五,就船上垃圾引入了全新且更详尽的分类规则。


此外,为了改进旨在减少倾倒船上垃圾或货物垃圾入海的2000/59/CE指令,2015/2087指令引入附件二关于在上一港卸下的船上产生的垃圾的种类和数量的信息。


2015/2087指令引入附件二的原因在于,知悉垃圾数量的准确信息对准确核算每船的额定存储垃圾能力至关重要。同时考虑到,准确计算存储垃圾也是允许船舶在不卸下垃圾的情况下驶往下一港的前提条件,同时可以合理选择船舶安排检查。此举将大大提高检查效率,同时对通过减少船舶挂靠港口时间进而有效管理海上交通也大有裨益。同样,系统收集船上垃圾的准确信息也将有助于统计分析港口垃圾的流动模式,从而使1381/2002号皇家法令的补充法案第12条规定的信息和监督体系得以简化。


申报表格的修改


上述改进措施要求船长提供更多有关垃圾分类的信息,例如在上一港口卸下的垃圾的种类和数量等,因此有必要对1381/2002号皇家法令附件二进行修改,其表格将上述信息列为必填项,反映了新的信息要求。


在上述修改中,包括了对固体垃圾进行重新分类。先前分类为:有机物、塑料、金属、其他等。现行分类进一步细化,例如:食物垃圾、生活垃圾(纸、玻璃、金属、瓶子、陶器、衣物)、食用油、炉灰、动物死尸等。此前,污水归类为液体有害物质,现归类为货物残留。另外,MARPOL公约附件六第5点还包含了之前并未包括其中的影响臭氧层和清洁废气的残留物。


新表格于2016年12月9日开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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