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扣船程序快、费用相对低廉使得加拿大成为最受欢迎的扣船地之一。本文简要介绍了加拿大的船舶扣押和解扣程序,供会员参考。 


请求事由广


虽然加拿大并非任何扣船公约的缔约国,但加拿大《联邦法院法》第22条第(2)款规定了大量海事请求的管辖权。在加拿大法下,对物管辖权的请求范围略大于《1952年扣船公约》,但其范围并不包括《1999年扣船公约》的一系列新项目,即:对环境的损害或损害威胁、清污费用、防止环境损害的合理支出和残骸清除等。


扣船程序快


加拿大的扣船程序十分简便。扣船申请人只需要提交一份索赔声明和一份包含索赔相关事实和确立对物管辖权的书面陈述,即可向法院申请扣船。法院在收到上述文件后,若同意扣船,则将对执行警察签发扣船命令。

 

在加拿大,从律师开始介入到船舶扣押,整个扣船的程序可能只需要几个小时。同时,扣船成本同时也十分低廉,仅需法院受理费用和有关律师费

 

加拿大联邦法院并不需要扣船反担保,但是当申请人是外国实体并且在加拿大没有任何资产时,被告可以请求其提供费用担保

 

解扣程序快


加拿大的船舶解扣程序同样十分便捷。除非提出当事人提出异议,法院在如下情况下将解扣并释放船舶:


  1. 被告向法院支付索赔金额或索赔估计价值;

  2. 担保债券(Bond)、银行保函或扣船当事人间达成的协议;

  3. 申请人撤诉。


在加拿大,保赔协会的保函得到广泛接受。当扣船当事人无法达成合意时,联邦法院或将要求提供担保债券(Bond)或银行保函。担保金额将以扣船申请人“案件偏向扣船申请人的最佳情况”确定,包括利息和费用,但总额不超过船价。

 

另外,如果当事人无法达成协议,被告可以提起申请在不提供担保情况下释放船舶。船舶也可以在扣船人明确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得到释放。

 

值得注意的是,在法院签发放船令且执行警察费用得到支付时,解扣方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