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 10/2018 朝鲜制裁-美国发布全球航运风险提示
CPI 资 讯 No. 307
2018年2月23日,美国政府宣布对朝鲜实施“史上最大规模”的制裁措施,以切断朝鲜核项目的资金源,从而加大对朝鲜施压,促使其放弃核武和导弹项目。美财政部随后宣布,对帮助朝鲜进行煤炭和燃料运输的27家海运和贸易公司、28艘船舶和1名个人实施制裁,被制裁的对象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与此同时,美财政部还与美国国务院、美国海岸警卫队联合发布了“全球航运风险提示”(North Korea Sanctions Advisory: Sanctions Risks Related to North Korea’s Shipping Practices, 以下简称“提示”),警告全球航运业者注意朝鲜通过航运业逃避制裁的做法及相关方参与其中可能带来的制裁风险。
根据“提示”,朝鲜在航运业中逃避制裁的做法主要包括:
通过变更船名、IMO号故意混淆船舶身份;
通过船到船的过驳作业(STS TRANSFER)故意隐瞒货物来源地或者目的地;
通过篡改/伪造(FALSIFY)货物原产地证明、提单、发票、保险凭证、靠港记录等船、货资料隐瞒货物来源地或者目的地;
通过关闭或操控AIS系统隐瞒船舶行踪。
针对以上做法,“提示”建议交易相关方对关闭或操控过AIS的船舶予以特别注意,在从事STS作业时谨慎核实对方船的船名、IMO号及船旗等信息。在可能涉及朝鲜的船舶或货物的交易中,相关方应仔细核实交易文件。为了避免遭受制裁,交易相关方还应就遵守相关制裁规定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并借助国际上提供船舶信息的第三方渠道对船位、船舶登记、入籍等信息进行核实。
在“全球航运提示”附录一”与航运业有关的制裁措施概览(Overview of Sanctions Related to the Maritime Industry)”中,还列举了美国与联合国制裁措施的差异。比如,美国全面禁止朝鲜货物的进出口(特别批准除外),而联合国的制裁措施则只针对列明种类或数量的货物进出口进行限制。除此以外,该概览还分别介绍了美国与联合国将相关交易人员或实体列入“特别指定人员名单”的评判标准。
虽然本次制裁仅仅是美国依据自身法律实施的单边制裁措施,但由于美国在全球贸易与金融领域的重要影响,尤其是其对美元结算的控制,作为从事全球航运业务的广大船东仍有必要对“提示”的内容尤其是朝鲜逃避制裁的做法予以充分的了解,以免因操作不慎遭受制裁风险。从保险角度而言,由于保险人也是制裁措施实施的对象之一,假如作为被保险人的船东违反了相关制裁措施,保险人很有可能拒绝其保险赔偿请求,由此造成的损失与后果只能由船东自行承担。为此,我们建议船东在船舶运营过程中充分重视制裁风险,详细了解制裁法规,密切跟进有关制裁动态,对航运交易中涉及的可疑船舶、货物和交易相关方等按规定进行“尽职调查”,以保证船舶顺利、合法的运营。
特别提醒
本文内容并未涵盖“提示”的所有内容,且因许多内容或处于不断修订、变化之中,或有相关条件限制不能尽述,因而只能用作参考之用。读者若想了解更多,应咨询专业人士或者登陆美国财政部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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