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保保字[2012]2号 关于欧盟理事会进一步制裁伊朗的决议的通函 根据欧盟理事会2012年1月23日的2012/35/CFSP号决议,欧盟进一步扩展了现有的欧盟制裁计划。该决议只对成员国政府具有约束力;需要成员国政府制定相应法规,以约束各会员国的个人和公司实体。欧盟还于同一日通过了54/2012和56/2012号法规,以实施决议中关于资产冻结的进一步措施,欧盟理事会决议中的其它措施可能将在近期以法规的形式予以实施。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中船保保字[2012]2号 关于欧盟理事会进一步制裁伊朗的决议的通函.PDF81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