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2013-12
中船保赔字[2013]16号 关于在印度尼西亚加里曼丹岛运煤委托检验人要求的通函
根据近期的统计数据,在印度尼西亚加里曼丹装运煤炭发生自热/自燃事故的数量有所减少。因此,协会不再强制要求会员在装货港委托检验人进行装前检验。
12
2013-12
中船保保字[2013] 12关于美国船舶应急计划的通函
根据美国现行法律规定,进入美国水域营运或在受美国管辖的港口或者地点转运油品的所有油轮船舶和400总吨以上非油轮船舶需随船备有经美国海岸警备队批准的船舶应急计划以应对油污。
06
2013-12
中船保保字[2013]13号 关于伊核问题六国与伊朗就有限放宽对伊制裁于2013年11月23日达成初步协议的通函
2013年11月23日,被称之为“P5+1"的伊核问题六国在欧盟的推动下与伊朗达成了”第一阶段协议“。
24
2013-09
中船保赔字[2013]15号 关于在印度尼西亚加里曼岛运煤安排装前检验的通函(再次发布)
协会曾于2010年8月4日发布了中船保赔字2010年第10号通函,会员亦可通过阅读该通函了解有关背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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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
中船保保字[2013]7号 关于欧盟和美国针对伊朗新的制裁措施的通函
协会一直在密切关注欧盟和美国针对伊朗的制裁措施的进展。美国总统于2013年6月3日签署了新的行政命令,于2013年7月1日生效。对此,国际保赔协会集团于6月发布了美国对伊朗的贸易制裁中针对外国人执行的常见问题解答的更新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