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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
LP 05/2019 图文详解船舶ECDIS常见操作缺陷
电子海图的引入对加强航行安全和减少值班压力都有极大的帮助;反之如果船长和驾驶员对电子海图操作不熟悉及设置不当也会带来很多航行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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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
LP 04/2019 警惕印尼海军扣船
据协会印尼通代信息称,近期已有多艘船舶在印尼水域锚泊时被印尼海军扣留,而且目前解扣和处罚尚未明朗,因此协会在此特别提醒会员船舶,应特别谨慎在印尼水域锚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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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
LP 03/2019 加蓬港口国监督检查滞留+收费
协会近期收到加蓬通代提供的有关加蓬港口国监督(PSC)检查的风险提示,如果船舶在加蓬接受港口国监督检查时被查出缺陷导致滞留,则船舶不仅要面临船期损失,还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港口国监督检查费用,同时船舶为解除滞留申请港口国监督检查复议,还要额外支付检查费用。因此协会提醒即将挂靠加蓬港口的船舶,应严格做好到港前自查工作,避免在港口国监督检查中引起滞留,并导致额外费用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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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
LP 02/2019 土耳其再次加大环保处罚力度
2018年12月,土其环境与城市规划部对外颁布了新的海洋污染罚款费率。任何在土耳其水域发生违规排放的行为将更高标准的罚款,船舶违规还要接受行政处罚,船长和公司法人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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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
LP 01/2019 新版IMSBC规则修订要点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98次会议通过了04-17号修正案,对《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进行了新修正,并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协会针对新老《规则》正文部分的内容进行比对,以提醒会员公司及船长注意新修订的内容,按新规则的要求规范散货运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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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
LP 44/2018 租约中无单放货条款再审视 — 您手中的无单放货保函是否仍在有效期内?
英国上诉法院在“SONGA WINDS”判例中对船东及二船东未按约定的保函有效期和索赔时效申请展期,会否成功索赔无单放货损失提供了有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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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
LP 43/2018 黑海和亚速海港口近期防损信息汇总
协会搜集整理俄当地信息,列举近期黑海、亚速海水域及俄部门港口有关货损、通航、检疫及加油等方面防损信息,以供会员及业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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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
LP 42/2018 承运人违反运输合同义务对适用《海牙规则》诉讼时效的影响
英国高等法院在近期审结的两个案例中均涉及了如何理解《海牙规则》第三条第六款中的一年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两个案例都涉及对运输合同义务的严重违反,判决结果却大相径庭。本文以Deep Sea Maritime Ltd v. Monjasa A/S (MV Alhani) [2018] EWHC 1495 (Comm)以及Dera Commercial Estate v. Derya Inc (MV Sur) [2018] EWHC 1673 (Comm) 两个案例为分析视角,提炼英国高等法院对相关议题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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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
LP 41/2018 美国重启伊朗制裁后的涉伊贸易
2018年11月4日是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退出“伊核协议(JCPOA)”后重启伊朗制裁180天缓冲期的最后一天。2018年11月5日,随着次级制裁的生效,美国正式全面重启对伊朗制裁。为了帮助会员了解制裁政策,避免制裁风险,我们特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供各位会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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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
LP 40/2018 警惕租约中的时效陷阱
依通常理解,法定诉讼时效似乎不能约定变更(中国法院确也不认可当事人缩短诉讼时效期间的约定),但英国法允许当事人约定短于诉讼时效的索赔时效,未在索赔时效内提赔,将视为放弃索赔权。对于过了索赔时效未启动仲裁的索赔,英国《1996年仲裁法》虽赋予索赔人向法院申请展期的权利,但法院裁量标准愈发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