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2017-10

商/渔船碰撞事故不仅使得船员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甚至还会造成海洋环境污染和威胁航行安全。事后后续处理不仅涉及人命、财产的赔偿,还可能涉及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和残骸打捞以及刑事责任等诸多事项,很多案件往往历经几年才能彻底结案。无论是商船船员还是渔船船员,其背后都肩负着一个个家庭,一次事故很可能会断送一些船员的职业前程,甚至毁掉几个家庭,籍此我们希望工作在商船上的驾驶员能够提高警惕,谨慎驾驶船舶,船长应以身作则,严格要求,避免碰撞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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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2017-10

镍矿等A组易流态化货物的运输无疑存在潜在风险,协会提请会员船东应根据相关公约规定及协会通函要求谨慎对待,从源头控制装船货物状况,通过委托保赔协会指定检验师对货物的含水量进行检测,控制装船货物含水量在适运范围之内,并且在航行途中认真做好管货义务,以确保船舶、货物和人员的安全,杜绝运输过程中货物流态化及或沉船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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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017-09

船舶污底严重时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船舶的性能,因此船东会不定期为船舶安排清污底工作。由此带来了定期租船合同下承租双方的相互索赔,包括承租人的航速索赔、清污底期间停租以及船东的清污底费用索赔等。针对这些索赔,英国法院在一系列判例中做出了相关判决。本文结合这些判决具体分析船舶污底情况下承租双方的法律关系并为船东预防和解决此种争议提供一些可行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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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2017-09

《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规则)第03–15修正案已于2017年1月1日生效。该修正案调整细化了对易流态化货物“Iron Ore”的相关分组管理规定,满足一定要求的部分货物设立了一个新的“Iron Ore Fines”条目作为A组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协会防损部特此撰文,提请会员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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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2017-09

船员的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分属于不同类型的法律关系,其法律后果、法律风险、救济手段和救济程度都不相同。混淆两种关系必然会产生法律风险。本文分析目前市场上常见的船员用工关系下以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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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2017-08

近期,协会技术部协助处理了一起船长和驾驶员未按规定值守甚高频(VHF)电话在国内港口遭海事行政处罚的案件,此案暴露出当前驾驶台无线电值守的一些不规范行为,此种不规范/疏忽或将使船舶处于危险境地甚至造成海事事故。特此撰文,提请会员和广大船员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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